教学、实验(实训)教学等进行随堂听课检查、指导,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专职督导员每周听课 8 学时,兼职督导员每周听课时间 2-4 学时,听课后要与被听课教师交换意见。(二)不定期的召开师生座谈会,与有关院、部、处、室的教师、学生进行个别访问、交谈,及时收集和反馈各教学部门、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进行专项问卷调查。-6-(三)抽查有关教学文件、工作记录、资料处理等文件管理的规范化要求的执行情况。(四)针对教学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和研究,为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向学校提交教学督导的书面材料或调研报告。(五)定期集中讨论研究教学督导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双周召开一次督导员工作例会,交流情况,商讨教学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教学督导信息。第十一条?行政督导组的工作方式(一)听取部门汇报,现场督查部门工作情况。(二)查阅部门管理工作中的有关执行文件、资料、档案管理记录。(三)参加有关工作协调会议和教育教学的评估活动。(四)召开部门座谈会,个别访谈。(五)发放问卷调查、测试,现场察看等。行政督导员每学期应有三分之二的工作日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要定期集中研究讨论行政督导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双周召开一次督导员工作例会,交流常规检查情况,共同商讨改进措施及意见及时反馈行政督导信息。第十二条?督导室每月出版一期《督导简报》,定期通报督导工作情况。每学期期末,由督导室汇总督导工作过程中各种-7-记录、会议纪要、评价表格和其它督导工作的成果,形成报告,提交学校领导。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根据兼职督导员完成督导任务的情况,学校给予相应工作量津贴。对推动学校改革与发展的督导成果,由校长基金给予奖励。第十四条?督导员在聘任期间由学校颁发督导员证,并在工作中持证上岗,挂牌工作。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督导室组织实施。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