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随批示随送达。Р 3、承办。相关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对领导交办的事项按时限规定和内容要求,认真抓好落实。Р 4、催办。对领导批示、会议部署、文件规定等情况紧急、关系重大的交办事项,督办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催办,以引起重视,加快办理进度。每次催办的时间、要求、内容等,要做好记录。Р 5、查办、督办。对久拖未办或催办后仍未办理的事项,督办部门要组织力量进行跟踪督办、查办,并做好情况的反馈工作。对落实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开展调查调研和分析,或采取转办、协办、联办、会办等方式进行办理,以保证办理质量。Р 6、报送结果。督查事项办结后,对办理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交办领导审阅和送综合部汇总登记。Р 7、情况通报。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办理质量和办理效果,采取适当措施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水平。Р 8、整理归档。办理完毕的有关督查文件资料,按文书处理要求,由综合部统一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Р 五、督查要求Р 1、专人负责。对领导交办的事项,各部门要明确专人督查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Р 2、保证质量。对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各督查责任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督查到位,对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纠正,并责成承办部门重新办理。Р 3、按时办结。要按交办批示的时间规定,提前做好催办、查办、督办、协办等工作,保证公司决策贯彻落实的及时性、时效性。Р 4、积极配合。对交办事项涉及到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各部门要主动做好各自的工作,并密切协作,配合支持牵头部门搞好督查。Р 5、狠抓落实。对交办事项督查要狠抓落实,落实到位,确保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Р 6、严格考核。督查工作要列入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对督查工作不力、不及时、不到位、不坚持原则,导致贻误工作、造成损失的,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