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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朝鲜族实验小学 信息技术提升工程2.0 考核方案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包含教师本人的影像的或不能确定是教师本人制作的,应视为无效证据。在组织能力考核过程中,要对信息技术应用证据进行综合评分。得分在80-100分的,可评为优秀等次;得分在60-80分的,可评为合格等次;得分在60分以下的,应为不合格等次。教师最终考核成绩由教师互评、专家评价两个部分构成。通过校本应用考核的教师,可在省管理平台中自主打印校本应用考核证书。校本应用考核工作由教育局统筹,教师进修学校与中小学校联合组建校本考核专家团队具体负责学校的校本应用考核工作。五、考核测评办法(一)线上考评总计50分,负责人:江波裴明顺1.观看课程252.校本活动103.提交成果15(二)实践测评总计50分,负责人:朱晶艳1.互学互评102.成果认证303.校本实践10(三)实践测评具体要求1.提交一份在信息技术能力支持下创作的教育教学成果一份。要求:必须原创。2.参与在信息技术能力支持下的教育教学竞赛活动1次,并获奖。例如:A学校“互联网+小班化”课例分析研讨课活动b学校微课制作竞赛活动c“互联网+小班化”展示课活动d“核心素养导向的个性化深度学习”课堂观摩会活动e参加“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六、考核管理以校本应用考核为契机,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化教学水平,提升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一)学校要做好校本应用考核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要以校本应用考核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手段,通过校本研修活动设计,督促不同年龄、不同水平的教师信息技术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提升,推进相关教学设备和学科软件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等能力。(二)学校要做好参训教师校本应用考核工作。重点做好教师学习记录与评价、校本自测、教师互学互评工作;要加强教师校本应用考核与所选课程模块的一致性管理,确保有效选学。(三)校本应用考核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按照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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