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信息技术操作的熟练程度等。校本考核证据应符合《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发展测评规范》要求,侧重于教师工作场景中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信息技术操作熟练程度的考查。严格证据的有效性,凡提供的证据未包含教师本人的影像的,应视为无效证据。在组织信息技术能力校本考核过程中,要对信息技术应用证据进行综合考核。得分在80-100分的,一般可评为优秀等次;得分在60-80分的,一般可评为合格等次;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一般应为不合格等次。(二)省工程办将组织省校本考核专家,将利用省信息管理平台对各区县开展的能力校本考核进行抽检。凡是通过应用能力校本考核的,学员可在省管理平台中自主打印能力校本考核证书。(三)科学运用校本考核结果,建立信息技术应用制约机制,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考核证书的类别和数量纳入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七、校本考核管理我校将以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考核为契机,促进教师学习信息技术并应用信息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不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确保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成效。邀请培训部门配合学校要做好参训教师线上学习服务工作。重点做好教师网络课程学习的记录与评价工作,加强教师能力校本考核与所选课程模块的一致性管理,确保教师有效选学。做好校本研修的组织、学时记录以及评价工作。要围绕学校信息化发展目标,以学科信息化教学为重点,围绕学科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以问题为导向,以专题研修为抓手,推进相关教学设备和学科软件应用,开展教学案例研讨、课堂实录分析等信息化教学校本研修,提高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等的能力。在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校本考核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按照规定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八、考核结果应用各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结果纳入教师校本研修成绩。龙潭区实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