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六、组织德育评价第二十八条建立和完善常规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定期学习制度、理论研究制度、班(团、队)会制度、检查评比制度、总结交流制度、表彰奖励制度等。建立让学生参与管理与自我管理的制度。如:文明行为监督岗、示范岗、一日班长制、值日、值周生制度、文明宿舍制度等,所有制度应形成体系、装订成册,并通过多种形式让师生知晓、执行,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制度文化,同时,所有制度应形成徳冇常规管理档案。第二十九条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小学全面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每学年要组织学生进行综合索质评价,评价要采取学生自评、小组互评、任课教师评定、班主任评定、家长评价等多种方式进行。要将定性评价和等级评价结合起来。班主任撰写学生操行评语要体现个性化和人性化,语言亲切、感情真挚、用词恰当,有利于激励学生健康成长,要注重学生平时关键性表现的记载和评价。第三十条抓好班主任工作评价。学校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评价标准,采取学生评价、家长评价、教师评价和学校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办法,每月对班主任工作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与班主任津贴发放挂钩,并作为班主任学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学校每学年度要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班主任工作档案。第三十一条建立学生奖惩制度。学校应定期组织评选表彰优秀学生,如十佳少先队员、十佳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同时设立特长生、进步生等单项奖,积极推进个性化评优的办法,形成冇学校特色的奖励制度。学校应严肃校纪、校规,对严重违反《屮小学生守则》和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并将处理情况通知其家长。应对受批评和处分的学生进行跟踪教育,建立教育管理档案。第三十二条表彰优秀徳育工作者。县教育局每年举行一次“优秀徳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每年召开一次德育工作会议,表彰德育先进工作者和德育先进集体。学校要建立表彰制度,定期开展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