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摸清现状,弄清特点,理清思路,使贯彻落实工作建立在群众实践的基础上。二是充分酝酿。个别酝酿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而是支部议事的重要程序,对这个问题,我们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制度上要加以规范,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特别是对涉及官兵利益的重大问题,讨论决定前,一定要反复酝酿,深入细致地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三是集体决断。在集体讨论中,书记要引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不能事先定调,不能抢先表态,不能堵塞言路。既要适时集中,当断即断;又不能盲目拍板,仓促决策。四是分工落实。执行决定,一定要分工明确,责任明确。书记要根据总体思路和部署,指导帮助班子成员形成工作计划,订出落实措施,并注意及时协调解决矛盾,督促抓好落实,使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决议落实。三、防止“五种倾向”。一是要防止把个别酝酿变成下达指示。个别酝酿必须坦诚交换意见,平等探讨问题。书记不能把个别酝酿变成个别授意,不能居高临下作指示,不能搞“下级服从上级”。二是要防止用征求意见取代会议决定。在重大问题上,广泛征求意见是十分必要的,但不能因此取代召开支委会决议。在支委会上,也不能因事先已个别酝酿而简单表决,要在深入讨论、互相切磋中选出最合理的方案。三是要防止用果断拍板违反议事程序。果断决定是书记应具有的素质,但果断决定不是草率从事,不是凭个人性格和兴趣办事,而要严格按程序办事,该论证的要论证,该上会的要上会,该请示的要请示。四是要防止用强调集中排斥民主意见。集中必须以民主为基础。作为书记,一定要有从谏如流的胸怀,善于从不同意见的讨论中发现合理成份,正确实施集中,不能民主是一回事,集中是另一回事,不管大家发表了多少意见,最后还是集中到自己一个人的意见上来。这样的集中实际上成了变相的个人说了算。五是要防止用敢于负责超越集体领导。敢于负责必须以服从集体领导为前提,不能离开集体领导显示个人魄力,不能凭个人意志干那种越职越权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