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教师在专业发展方面“需要什么就能找到什么”,“想补充什么就能找到什么”。这样,一方面可以解决“工学”矛盾,另一方面利用网络交流平台还有助于乡村教师在自主研修的同时相互之间交流学习,在与他人的交流中获得启示和灵感,构建自己的新知识和经验,建立教师发展“共同体”。(三)完善乡村教师培训考核评估制度,加速开发乡村教师培训管理系统有效的考核评估机制既能调动教师提高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也能提高培训专家的责任心。针对当前乡村教师参与培训的动机不强、内驱力较弱、建议完善培训考核评估制度,构建对培训项目的评价、对培训专家的评价、对参训教师的评价三重评价体系。通过培训项目评价机制的建立,可以提高项目本身的质量;通过培训专家评价机制的建立、可以提高项目实施的质量;通过参训教师评价机制的建立,可以督促和促进教师参加培训活动的积极性。项目本身及项目负责人的评价主体是参训教师及上级管理部门,培训专家的评价主体是参训教师和项目负责人,参训教师的评价主体是培训专家及项目负责人。三方结合,实现培训评价对培训效果提高的反馈作用最大化。乡村教师培训是一个连贯的、整体的、持续的过程。乡村教师培训应关注乡村教师的终身发展性,在培训课程的目标确立、课程内容的设置、培训方式的选择以及培训评价的建立上都应关注乡村教师整体性、系统性提高。因此有必要开发基于乡村教师终身发展的培训管理系统,并要求各培训平台与其实现培训数据的无缝对接。首先由教育主管部门采用招投标的方式,把各级培训机构和各类培训项目招进“笼子”,再由参训教师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培训项目与培训专家,通过参训教师的选择完成对培训项目和培训专家的评价功能。现在的一些培训平台虽然也具备一定的培训评价管理功能,但它们各自孤立,是培训机构基于自己对参训教师的评价开发的,无法完成对乡村教师培训的连贯的、整体的、持续的培训管理,这也是为什么在我们乡村学校有培训专业户存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