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略,将讨论后的改进方案再次反馈给培训机构,及时调整和完善培训方案。2.加强培训组织管理过程的评估督导加强中小学在职教师培训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学情视察、现场聆听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中小学在职教师在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包括学习问题、生活问题和食宿问题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3.加强培训机构组织管理的工作督导按照各个省市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的要求,加大培训机构培训资源建设情况、培训过程中组织管理过程培训效果考核情况的督导和检查。此外,还应加强培训机构经费落实情况的检查。4.注重培训组织管理的适切性尽管在培训实施前已做过教师需求调查分析,但是,随着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参训教师对培训形式与内容的需求会有所变化,应依据教师内在需求适当地调整培训方案,以解决教师的自我期望与现实之间的冲突至关重要。(四)规范培训考核评估工作1.加强培训考核评估制度的建设培训评价制度的建设,以立法形式保证培训制度形成、完善与实施,使具体操作有法可依。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加强培训与教师年终考核、聘用、评职称的有机衔接,激发中小学教师自觉学习的内在需求。2.严格执行培训绩效考核的管理中小学在职教师在培训过程中的考核需重视过程性评价、校本研修阶段的评价以及生成性成果评价,建立全面的、全程的、全方位的绩效考评机制,并将教师参加培训的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绩效工资和职称晋升的主要内容和重要依据。3.加强对培训机构的检查评估对培训机构组织与管理的考核要形成一套系统的制度,充分体现奖优罚劣的效果。教育行政部门对承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学工作的单位进行定期的检查评估。例如教学设施简陋、教学方法陈旧、教学内容不符合需求、教学质量不达标、培训效果不理想的培训机构,应责令他们限期改正甚至停办。对于培训效果明显、社会反响强烈的培训单位予以及时的表彰,以实现以评促学、以赛促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