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基坑边1.5m范围内放置各类材料或各类材料堆码零乱,罚款500元/处。13、凡对于高空坠物,未造成事故的按100元-500/次的罚款;造成事故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处理。14、凡现场安全防范设施(楼梯防护栏杆、洞口防护及临边防护等)不到位(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罚款100元/处。私拆、损坏、移动防护设施及标志,罚款100元/人次。15、凡在不安全地点熬制沥青或配制其他易燃物品,罚款100元/处。16、凡在木工车间、材料库房或存放易燃品处应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如在此处动火、吸烟,罚款100元/次。17、凡动火施工未办理动火证,而进行氧割、电焊、生火,周围易燃物品未清理的,或者虽然办理了动火证却没有消防措施或监督责任人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罚款50-200元/次。八、施工管理规定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交底书、技术交底书,材料使用得到批准,安全设置齐备无隐患,管理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以书面进行班前教育和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施工,违者罚款500-1000元,已施工的不符要求的必须拆除、返工,按规定重新施工,一切损失自负。拒不执行者给予加倍罚款,直至清除退场。2、所有有关工程中的施工、质量、技术问题分包队不得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直接接触否则每次罚款500-1000元∕次,并将责任人驱出现场。3、分包单位(分包班组)进场施工,其施工组织、安排必须自行完成,项目部负责协调监督,分包单位(分包班组)要积极配合项目部其他专业队伍的施工,不得无故刁难,否则罚款500-1000元,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对于项目部临时安排的紧急工作必须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不得无故拖延,否则罚款300-1000元,并承担所造成的损失。临时安排紧急工作,均由项目部现场经理发出指令和(突发性各类重大事故和应急抢险救援现场项目部管理人员发出指令),所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