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学生住宿管理办法》,明确学生住宿和走读的届定,完善相关管理程序。凡是家住济南市天桥、槐荫、市中、历下、历城和高新六区的学生,在填写《学生走读申请备案表》经班主任、系审核批准后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后,方可走读;除家住上述六区外,所有学生必须在校内住宿,每学期进行检查核实,对于违反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Р 二、积极稳妥地做好校外住宿学生的回迁工作。首先,由各班对校外住宿学生进行摸底,从安全和学习的角度耐心做好学生工作,与家长进行沟通联系,并将学生名单报系和学生工作处;第二步,由系和学生工作处根据各班所报的学生情况安排学生宿舍,确保在学期末将学生迁回;第三步,由学生工作处就学生回校住宿问题统一向家长发信,讲明我院规定和校外住宿的隐患,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Р 三、制定《公寓管理人员规范工作的管理规定》,加强公寓管理人员工作要求,严格检查、巡查。Р 1、要建立定时检查制度。当班管理员要在学生就寝前和上课前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Р 2、建立巡查制度。学生就寝后,管理员要在24:00前进行巡查,做到每小时巡查一次,督促学生尽快就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并做好巡查记录。Р 3、严格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发现有外来人员进入宿舍,要马上劝其离开,不听从者要报值班干部或安保人员将其带离宿舍。Р 四、充分发挥学生干部作用。一是要安排学生会干部协助公寓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巡查;二是要在每一层安排1-2名学生干部,加强本楼层的监督管理,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公寓管理人员。Р 五、规范住宿学生管理。Р 1、建立住宿生档案。所有住宿学生必须填写《学生住宿审批表》,并建立住宿生档案。Р 2、建立《宿舍人员一览表》和床头卡,在统一位置进行悬挂和张贴,便于日常检查管理。Р 3、为所有学生制作出入证,便于出入时核实身份。Р 学生工作处Р XX年12月10日Р 济南技术学院学生走读申请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