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五)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域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等高杆植物;(六)电力线路及其带电设施与地面距离没有达到安全距离标准。六、工作步骤(一)布置落实阶段(2012年7月20日—2012年7月31日)。各相关单位部署清障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各自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人,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人。(二)专项治理阶段(2012年8月1日—2012年11月1日)。对全县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植树、违章堆积物进行登记确认,责令违章单位或个人自行清除。逾期仍不纠正、不清除的,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将进行强制清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1月2日至2012年11月15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电位和各乡镇(中心社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专项治理达到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治理不彻底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七、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认识。电力设施保护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列入重要议事议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违章、谁整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电力保障。(二)建立健全机制。要将专项治理和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考虑,通过此次活动,不仅要使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而且要建立和完善群防群治、联合执法、警电联合打击涉电犯罪等长效机制。(三)加强宣传工作。县广电中心和新闻采编单位要组织人力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对全县电力线路通道专线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电力专项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推动电力事业再上台阶,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贡献力量。电力设备集中整改方案责任编辑: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