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移交手续,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进行正式移交;Р4、 同时建设单位和运营公司正式办理交接手续,参加交接的人员: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及分管公司领导,相关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交二套给运营公司。РР十五、工程款支付РР1、工程进度款支付:Р(1)根据审核批准的工程月报表,由总包单位提出支付申请单;Р(3)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工程量,审计部门对结算进行核定;Р(4)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款提出具体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Р2、工程支付申请单三份,分别由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保存。РР十六、工程项目结算РР1、工程项目结算原则: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移交报告、竣工验收资料;Р2、总包单位提出工程结算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经理会签同意后,送至审计部门;Р3、审计部门在完成总体审查工作;Р(1)严格按照合同、设计图纸、规范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审核竣工结算是否控制在工程项目预算之内;Р(2)审核竣工结算与工程项目预算差异,严格审核工程变更价款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Р(3)审核完成工程量是否真实、经济签证是否确认、工程计价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Р4、工作总监审定同意;Р5、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在结算上确认签字:Р(1)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РР(2)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审核工程量、经济签证、合同变更、材料价格确认单等是否严格按照现场管理的签字程序确认,对不符合规定的工程量、经济签证、合同变更、材料价格确认单坚决不允许进入工程结算中;Р6、工程项目结算书一式四份:总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及公司;Р7、工程结算付款办法严格按照工程款支付办法的程序确认,严格审核工程项目各阶段工程付款的正确性,对最后一次工程结算付款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抵扣工程预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及水电费、定额管理费等,并由财务主管人员做付款清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