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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厨房各岗位职责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具和容器不使用木质材料,因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六)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平滑、无凹陷或裂缝(因工艺要求除外)。第十六条通风排烟、采光照明设施要求(一)食品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或大量蒸汽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二)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三)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四)安装在食品暴露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冷冻(藏)库房使用防爆灯。第十七条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一)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篇三:中央厨房各操作间工作卫生管理制度】中央厨房各操作间工作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1、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每天洗澡,勤洗头发;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带手表,佩带饰物;2、工作服定期换洗,保持清洁,一旦脏污,随时更换;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必须要洗手:a)、开始工作前。b)、处理食物前。c)、上厕所后。d)、处理生食物后。e)、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f)、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j)、处理动物或废物后。f)、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x)、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y),在非食品加工场所进食,饮水或吸烟后必须清洗,消毒双手后才能进入食品操作区。3、专间(指处理或短时间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专用操作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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