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管理办法》第十条“……・・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的规定,在判决主文屮列明转让合同未生效,同时判决双方当事人相互返还。七、?在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情况,按照《屮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内容判决双方当事人相互返还财产以及投资、收益和收取的费用。八、?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当认真审查合同的效力,无论是确认合同未生效还是认定合同无效,都应及吋对为事人进行释明,告知为事人变更诉讼请求,并引导当事人对需要返还的投资、收益等进行举证。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要组织进行质证,严格进行审查。如为事人不能举证或者所举证据不足以证实其主张的,应当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九、?对于当事人多次转让均未经批准,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探矿权、采矿权相关权证的案件,人民法院要全面审查当事人取得探矿权、采矿权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返还的当事人本身取得探矿权、采矿权不符合规定的,人民法院不能判决返还探矿权、采矿权的相关权证,而应为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查处;当事人仅要求返还探矿权、采矿权相关权证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其诉请,告知其在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后就损失等问题另行起诉;为事人诉请还包括返还价款、赔偿损失等,人民法院可以屮止审理。待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对探矿权、采矿权权属问题作出界定后再行处理。十、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屮应当对当事人资质进行审查。对于未经批准转让的合同可以直接认定为未生效或无效的,无须引用有关资质的相关规疋O十一、人民法院在判决和执行环节屮不能判决或裁定将当事人的探矿权、采矿权直接进行抵债。十二、人民法院终审的案件屮已经认定当事人系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应半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由有关行政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