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发现一起扣当事人0.5分;造成事故的扣当事人三个月考评奖。此项由各部门长、后勤处管理科实施。履行职责16、机关全体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各部门长每月要明确任务、标准,将责任分解到各科室。各科室每周要将各项工作任务具体细化量化,落实到个人。机关每名干部必须每天在办公自动化内认真录入《警官日记》。各部门长及科室领导可采取查阅《警官日记》、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自考自评。对《警官日记》录入不及时、不完整的,有1项扣除1分。17、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当月工作任务的,有一项分别扣牵头人1分、责任人2分、执行人3分;当月虽完成所列工作,但是效率低、质量差的,有一项分别扣牵头人0.5分、责任人1分、执行人2分。18、对本职工作不细致、不严谨,造成工作失误或不按时上报情况,被上级倒查或通报批评,给支队工作造成被动的,有1起扣除相关直接责任人当月考评奖。19、对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或突击性工作任务不及时办理或办理质量不高的有1次扣2分,造成影响的,扣除当月1/2考评奖。20、工作有创新,得到部局、省厅、总队等上级领导机关以现场会形式推广的,有1次给直接承担任务的人员分别加6分、4分、2分;因工作任务完成出色,得到部局、省厅、总队等上级领导肯定或通报表彰奖励的有1次给直接承担任务的人员分别3分、2分、1分;在完成防火、灭火、重大抢险救援及临时突击性工作任务中受到记功奖励的,按个人被记三等功加2分,被记二等功加5分,被记一等功以上的加10分;部门、科室被记三等功的每人加3分,被记二等功的每人加8分,被记一等功以上的每人加20分。对获得其他荣誉奖励的,由支队研究予以奖励。六、附则1、?支队各基层单位绩效考评办法可参照实施,考评结果每月5日前报政治处备案。2、?本考评办法未尽事宜及对有争议的考评结果由支队机关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办法自##年#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