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专业选修课除开设法学类课程,还依托其他学科的资源优势,开设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经济类、管理类课程,如国际贸易实务、证券投资学、商务谈判、会计学、货币银行学、市场营销学、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这样,既体现专业特色,又进一步丰富学生的知识。“方向性”:除了在专业基础课中加大经济法、商法的教学力度,在专业选修课中进一步系统讲授经济法、商法类的课程,如将税法、房地产法、海商法、合同法、金融法、企业与公司法等法律从经济法、商法中提出来,单独进行讲授,达到深层次上的理解。此外,在课程设置方面加强法律思维、法律方法以及法律职业伦理方面的内容,以帮助学生在学习期间能够有效的形成关于法律职业的认知。课程设置中加强教学实践性环节1、教学实践和实习是法学专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课程设置中作为必修科目来严格要求。实习前发给学生实习提纲,明确实习要求,专职教师对学生实习进行检查、指导。实习结束时,根据学生递交的实习报告和实习检查情况评定成绩。法学专业的实习分两次,第7学期的专业实习,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学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了解司法实践的操作过程,为以后大量开设的专业课程打下感性认识的基础。第8学期的毕业实习,是对学生4年所学法学知识、法律技能的检验。除此之外,每学年的暑期社会实践,要求学生尽量结合法学专业课程进行,返校后递交实践报告。2、实现现有资源的有效利用。在围绕课程内容而展开的实践环节上,结合模拟法庭实验室进行实践性的法律技能训练。模拟法庭活动有相应的开庭前准备,由专业教师提供程序上的指导,整个模拟法庭活动由学生分小组进行统一安排,并阶段性地聘请司法部门的专家点评。平时的课堂教学,任课教师也可在模拟法庭实验室利用录像设备等进行案例教学和课堂讨论。由其是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师实务等偏重实践的法学专业课程,要求教师教学大纲中应安排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或模拟法庭活动的必要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