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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40 |  大小:102KB

文档介绍
除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所有涉税事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准确地公开,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时便捷就是通过多种形式,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及时、方便、快捷地公开应公开事项。第三条  办税公开的主要内容:(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指纳税人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履行的各种义务。(二)办税指南。包括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资格认定、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发票管理、税收减免等事项的内容、程序及时限。(三)税务行政收费项目。指物价部门、财政部门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四)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税务登记违法违章行为处罚依据和标准;发票管理违法违章行为处罚依据和标准;申报纳税违法违章行为处罚依据和标准;税款缴纳违法违章行为处罚依据和标准;偷、骗、抗税行为处罚依据和标准。(五)税收法律救济。纳税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和赔偿的受理部门、程序、时限和相关资料等。(六)涉税认定结果。包括纳税人资格认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税额核定、欠缴税款、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等情况。(七)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八)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九)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岗位职责及工作纪律。(十)“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纳税服务短信平台。(十一)其他需告知纳税人的事项。第四条  办税公开的主要形式有:办税公开专栏、公告栏、示意图、办税手册(指南、指引、须知)、电子显示装置、自助查询设备、税务公示、公告、函告、手机短信等。第五条  各类形式的办税公开均免费提供。第六条  办税服务厅负责人是办税服务厅办税公开第一责任人,负责办税服务厅办税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第七条  办税服务厅应依托本单位办税公开工作机制,协同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办税服务厅办税公开内容的更新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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