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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纠纷处置应急预案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60KB

文档介绍
院长办公室、投诉,患方有过激行为迹象的,且经过三级处置预案难以解决的医患纠纷,医院及相关科室必须加强与患方的沟通,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并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解决纠纷的,则采取此预案;一级处置预案适用于出现患方在医院内聚众寻衅滋事,故意损坏或抢夺公私财物,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非法占据办公、诊疗场所,在医疗机构内外拉横幅、设灵堂、张贴大字报、堵塞交通,抢夺尸体或拒不将尸体移放殡仪馆,经劝说无效抢夺他人医疗文书及医患纠纷相关的医疗证物(如药品、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等),以及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行为的医患纠纷事件,经过二级处置预案难以解决的医患纠纷,则应及时启动此预案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四)?严格履行各项告知义务,要及时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告知患者的诊疗情况和预期效果。(五)?认真接待和安抚家属,听取患方反映的意见,弄清争议所在,尽力避免事态扩大。(六)?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工作,了解掌握基本情况。(七)?应患方要求提供客观病历复印件,实事求是地向患方通报调查的情况,阐明院方的意见,力争通过与患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向患方交代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法律法规、途径及程序;组织医患双方共同封存病历、药品等实物,并由医患双方签字见证;患者如果死亡的,动员患方将尸体立即移送院殡仪馆。(八)?如遇紧急情况,可组织相关人员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及医院财产安全,并同时向卫生局和公安机关报告。(九)?做好医患纠纷处置的有关后勤工作及其他工作。(十)医疗纠纷处置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和医务人员进行病案讨论、总结(必要时请上级医疗机构专家参与),进一步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在医疗纠纷处置工作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市、区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XXXXXX医院二o—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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