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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轻刑率高原因研究及对策探析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害人一方谅解,造成诸如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等案件的轻缓刑率较高。三、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的对策及建议我国目前处在社会矛盾的高发期,逮捕措施是保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笔者认为应将轻刑逮捕率控制在一个合理水平,遏制轻刑逮捕率居高不下的态势,提高审查逮捕案件的质量,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和建议:1、转变执法理念,正确理解领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精神实质。在法律框架下落实“严打”的刑事政策和轻缓刑事政策,该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真正落到实处。2、?创新工作机制,建立捕前的刑事和解制度和捕后跟踪监督机制。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对一些未成年人犯罪以及轻微侵财、轻微伤害人身权利的案件和部分交通肇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如有认罪和悔罪表现,可以根据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和解意愿,由检察官主持,在保证被害人利益赔偿到位的情况下达成和解协议,由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化解社会矛盾。在批捕后对批捕案件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向公诉部门了解案件批后的进展情况,对捕后公安部门对批捕的犯罪嫌疑人拟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和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的案件,应及时掌握,同时可就逮捕必要性、捕后证据出现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等法律问题进行探讨达成共识,防止法律适用上的不统一。3、?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引入审判前社区矫正制度。对一些可能判处轻缓刑的未成年人案件以及外地人犯罪案件,将不捕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交由所在社区进行监督矫正,责令其参加学习和一定义务劳动,在考察矫正期间仍可作出不诉处理、提请人民法院减轻或免除处罚,或作出批捕决定。4、?以提高逮捕案件质量为核心,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建议省、市院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_个合理的捕后轻缓刑率的标准,把捕后轻缓刑率纳入年度考核体系,高于平均值的扣分,低于平均值的不做评价,这样既可以调整个别地区畸咼的捕后轻刑率,又可防止-味追求不捕少捕的不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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