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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诉与调解处理服务流程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外商投诉与调解处理服务流程经审查,认为符合投诉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投诉人发出投诉受理通知书审查投诉材料接到投诉人的投诉后,在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的,投诉受理机构应于5日内向投诉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退回投诉材料投诉受理登记。投诉受理机构对受理的投诉应及时办理受理登记,建立卷宗,并标明受理日期。对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投诉材料的,于5日内通知投诉人予以补充完善投诉受理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受理的投诉事项,因争议或纠纷事实复杂、当事人不配合投诉受理机构工作或其他原因,导致投诉事项处理工作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应及时通知投诉人。通知被投诉人处理投诉投诉处理完结后,将投诉处理结果通知投诉人处理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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