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学校检查专用章(或公章);检查后进行总结,必要时召开总结会;学校每学期举办一次教案展览。第五章课堂教学第二十二条课堂教学是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的主渠道,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也是教育教学的·基本形式。教师必须严格按课表和教学计划上课,不得擅自改动课表、私自调课或请他人上课。第二十三条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规则,在上课前2分钟到达教室门前,到点上课,按时下课,努力上好每一节课,向四十五分钟要质量。第二十四条教师上课要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思维为核心”的教学思想。教学的主旨在突出重点、解决疑点、突破难点:教师的语言做到准确、明白、清楚、简练、生动、灵活,有激励性和启发性,使用普通话;板书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工整规范。坚决废止注入式、满堂灌。第二十五条教师的教学行为应服务于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应成为学生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根据学习方式创设恰当的问题情景;及时采用积极、多样的评价方式;注重师生互动,引导学生独立思考、自主探索和合作交流,使每个学生得到充分发展;教师要根据反馈信息,对教学进程、难度进行适当调整。第二十六条教师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加强学科课程与信息技术的整合,努力实现多媒体辅助教学;有实验要求的课程要创造条件按教材规定要求开出实验,演示实验开出率要达到100%,学生实验开出率要达到85%以上。第二十七条教师要讲究教学文明,穿着整洁大方,教态亲切,仪表端庄:举止言谈文明礼貌,做学生的表率:课中不接待客人,不随意离开教室;在课堂里不吸烟,不使用手机,不坐着上课;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挖苦讽刺学生。第二十八条每堂课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是;(1)目标明确,要求恰当;(2)讲授正确,深浅有度:(3)重点突出,难点突破;(4)讲练结合,环环紧扣;(5)师生互动,效果良好。第二十九条自习课,教师要加强辅导,允许学生自己安排,不准单科控制,不准讲课和变相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