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技改,内外审、工作日志及其他职责范围内工作。(5分)二、评分标准(一)、绩效考核评分标准:1、每违规一次,考核0.2分;2、处理不及时或违规,考核1分/次;3、泄密或违规,考核1分/次;4、把关不严或合同不规范,考核0.5分/次;5、违规审核或把关不严,考核0.5分/次;6、未按规定学习培训,考核0.2分/次。(二)、关键工作任务指标评分标准:1、没有完成工作目标指标,每缺一项,考核0.1分。2、完成各项目标指标的工作,得基本分。3、达到或超过目标指标的工作任务,每超一项奖励0.2分。4、其它考核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考核办法及规定:1、考核依据:(1)、年度计划书(2)、部门职责(3)、岗位说明书。2、考核主体:分管领导、机关部室互评、分厂代表考评。考核责任单位:公司办公室。3、被考评单位对照考评标准进行月度小结,与次月3日前报分管领导进行考核评分;同时由考核责任单位组织机关部室及后勤进行互评;组织相关方(分厂代表)进行考评。于10日前将考核结果交人力资源部;基本分95分,每±1%,按照所在单位当月人均考核奖励的±10%进行调整。4、正、副职年薪按照公司文件规定执行。正职年薪基数按照生产分厂的平均数为基数,结合本单位年薪系数及年度绩效考核平均得分进行计算,每±1%,奖罚其单位负责人±0.5%。5、正、副职年薪及其它事宜按照《某年经济责任制原则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6、各单位绩效考评根据年终考核结果,根据企业情况适当修正。四、绩效考核期限:某年元月一日至某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绩效目标任务下达之后,部门内部要组织员工认真讨论制定措施,保证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如因绩效考核需要调整指标的,以届时出台的方案为准。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审计监察部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六、未尽事宜,在以后的运行中另行修订、完善。分管领导(签字):审计监察部(签字):签字日期:某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