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应执行贷款全部执行的得满分,每欠1笔本项不得分。部门经理及内勤人员的资产管理项得分按清收盘活、诉讼保全两个组的资产管理项平均得分换算计分。考核绩效工资=全辖平均绩效工资×个人考核得分×绩效系数(参照机关绩效系数标准执行)(三)奖励工资按照联社有关奖励办法执行。三、其他规定(一)部门人员外出进行资产管理时不配备车辆,联社给予部门每月每组车辆补助2000元,按本组考核得分比例列支。(二)本部门人员收回的不良贷款提取按照《2015年度信用社员工薪酬分配考核办法》(内农信〔2016〕28号)计发,信用社不再提取;现金清收产生诉讼费用的起诉贷款本息按5%提取。本部门人员协助信用社收回的不良贷款提成按比例分配。(三)受处分员工工资计发标准按《2015年度信用社员工薪酬分配考核办法》(内农信〔2016〕28号)执行。(四)新增贷款逾期考核和纪律处分扣发效益工资不包括清收盘活表外不良贷款提成、客户经理存款提成和营销贷款提成。(五)营销贷款逾期考核扣发效益工资不包括清收盘活表外不良贷款提成和客户经理存款提成。四、组织实施(一)成立薪酬考核组织为加强对薪酬考核的领导,保证薪酬考核的客观公正,联社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联社主任、监事长、副主任为成员的薪酬分配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联社主任兼任,成员为信贷部、风险管理部、资产管理部、会计出纳部、银行卡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部门经理。(二)工资的考核、审核程序信贷部、风险管理部、资产管理部负责百分考核,由审计部对任务完成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作为考核工资的依据。本办法由县联社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改。本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抄送: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安阳市办公室。内部发送:联社各领导、各部。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部2015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