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凭有效的交易凭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权属登记。五、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化解停车矛盾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按照有序畅通、安全优先、便民为本、兼顾公益以及业主自治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市住房、价格、城管、公安、规划、人防等部门以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并通过实施联动、齐抓共管,有效化解各住宅小区因停车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具体职责如下: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查处停车管理单位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规占用绿地停车、破坏绿地改建停车位的行为。市消防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影响消防安全的停车行为。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按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住宅小区车库(位)进行规划审批。市人防部门负责对防空地下室平时维护管理责任人的维护管理工作提供监督指导。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的停车管理纠纷进行协调处理。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内停车管理单位依法做好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工作。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小区内机动车停放管理,没有物业服务的小区由社区负责指导业主自治管理。六、舆论引导,加强小区车库(位)管理正面宣传引导管控好房地产舆情,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及时发现甄别处理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信息;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我市住宅小区地下车库(位)规范管理的宣传力度,客观公正报道因车库(位)产生的矛盾纠纷案例,正确引导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部门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加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全市住宅小区车库(位)规范管理工作。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2年。抄送:市委、市纪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新余军分区政治部,市委各部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2019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