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新会计准则与新所得税法对企业资产处理的差异分析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39 |  大小:195KB

文档介绍
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相关性强调的是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满足会计核算目的。税法中相关性原则是指税前扣除的支出必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谓“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是指能带来现实的、实际的经济利益的一类支出。3.谨慎性原则与实际发生原则和确定性原则的比较会计准则规定的谨慎性原则是指存在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税法原则上对谨慎性原则基本上持否定态度。首先,他违背了税法的实际发生原则。只要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才可能税前扣除,而基于谨慎性原则而计提的各项准备金并未实际发生,因此税法不予承认。其次,谨慎性原则违背了税法的确定性原则。确定性原则指金额必须能够准确确定,而不能含有估计成分。企业各项准备金的提取是会计人员根据会计准则和职业判断进行估计的,不同企业提取的比例不同,难以形成统一确定的标准,因此,税法一般不承认谨慎性原则。4.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与形式重于实质原则的比较实质重于形式是一个基本的会计原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然而,税法在确定计税基础时,采取的是“形式主义”,往往“形式重于实质”。税法更加重视发票、索款凭据、合同等形式。这是因为,对一项交易和事项的把握,尽管会计准则给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要较多的利用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如果将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结果作为计税基础,税法就不能保持其应有的严肃性和确定性。因此,税法更多的考虑外在形式。5.重要性原则与法定性原则的比较重要性原则是指在选择会计方法和程序时,要考虑经济业务本身的性质和规模,根据特定的经济业务对经济决策影响的大小,来选择会计方法和程序。税法则遵循法定性原则,即只要符合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收入,不论其业务事项是否重要,也不论其业务金额的大小,一律按税法规定计征税款。税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