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2 永久性职工福利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 的部分, 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3 永久性工会经费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4 永久性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15 永久性改变用途的专项资金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但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16 永久性转让定价纳税调整加收利息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定价,导致少缴企业所得税款,被纳税调整补交税款而加收的利息,不得在税前扣除。 17 永久性捐赠支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 的部分, 准予扣除。非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扣除。 18 永久性罚款、罚金、滞纳金 1. 向行政部门支付的罚款、滞纳金不得扣除; 2. 向司法部门支付的罚款、滞纳金不得扣除; 19 永久性没收财物因违法经营被没收财务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20 永久性非广告性赞助性支出非广告性赞助性支出不得扣除。 21 永久性非法支出贿赂、回扣等非法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2 永久性未经审批的财产损失企业财产发生非常损失,由于证据不足或超过审批期限未获审批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23 永久性关联交易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定价并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税法规定的纳税调整方法调增收入额或调减扣除额,或按照法定的程序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24 永久性个人消费个人消费性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5 永久性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