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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保险法中如实告知义务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22 |  大小:75KB

文档介绍
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投保人不能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若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签订了保险合同,该保险合同无效;第三,投保人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不论投保人为自己利益还是为他人利益订立保险合同,均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法》第十条规定: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我国《保险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由此可知,告知义务人的主体原则上为投保人,因为投保人是缔约合同的主体。2.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我国《保险法》第17条规定:“投保人负如实告知义务”。此处的投保人应作扩张解释,即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时,被保险人也应负告知义务。在人身保险中,只有被保险人对自己身体状况更为了解,比投保人负担告知义务的理由更加充分。因为有关被保险人的个人、或者隐秘事项,投保人难以知晓,这样若不使被保险人负担如实告知义务,对于保险人正确估计危险就会有所妨碍。所以,被保险人也应承担如实告知义务。2.3保险人保险人又叫承保人,是指经营海上保险业务的组织和个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又称“承保人”。保险法要求保险人承担告知义务已被保险人完全接受,并付诸行动,《保险法》第16条第1款规定了保险人应承担告知义务。保险人与投保人一样承担告知义务是毫无疑问的。我国保险法要求保险人承担告知义务的开创性规定,不仅扩大了诚信原则在合同订立阶段的使用范围,而且体现了公平原则,完全符合保险业发展的总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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