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总务部门做好教学卫生管理。对学校教室面积、装修、采光、通风及微小气候提出科学的建议,对教学环境如课桌椅、黑板的配置、教具、学生饮用水及洗手设备的卫生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监测和指导。参与校园环境建设、大气污染及噪音等情况的监督检查。5.参与学生就餐工作的管理,定期组织对学生食堂(或营养餐)的食品质量和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6.配合本区县中小学卫生保健所(站)做好学生常见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进行定期体检和专项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学生正常发育和身心健康。负责将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医生的建议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反馈、追踪工作,并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根据毕业生的身体条件为学生今后升学、就业提出指导意见。7.做好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包括两操一课)和劳动的卫生指导。为学生参加体育课运动量、劳动课负荷的甄别诊断提供科学参考依据。8.负责组织实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全面掌握每个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地段医院保健科和区县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发现重大疫情及时上报区疾控中心和区教委,协助学校领导及时采取各种隔离、预防措施。9.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在上好健康教育课的同时,参与学校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教职员工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1O.负责做好日常医疗护理工作。要在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医疗工作。有条件的学校特别是寄宿制的学校,应配备有观察室、观察床、药品器械,开展必要的医疗活动,保证抢救措施,以防不测事情的发生。11.参与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12.开展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卫生知识培训工作。13.做好学校卫生科学研究工作。从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预防观念出发,积极开展各种科研工作,努力提高学校卫生保健工作水平。14.本职责适用于本市中小学校的校医或卫生教师。中专学校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