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 7.副主任药师,参照主任药师职责执行。(二)主管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室技术人员对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组织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提高疗效。 5.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和其它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培训,组织本科室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三)药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检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参加科研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作新药和中草药提纯,了解使用效果,征求意见,改进剂型,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5.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和其它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研究,并向上级报告。 6.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指导药剂士、调剂员的业务学习和工作。 (四)药士职责 1.在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清领、保管、分发、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与处方调配等工作。 3.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担任药剂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毒、麻、精神、贵重药品,严防差错事故。 6.经常检查和校正天平、冰箱、干热灭菌器及注射液过滤等设备,保持性能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