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通过确认取得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从省外通过该资格之日起计算。第十四条省外来赣人员须经确认取得江西省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晋升。转系列评审的,按我省现行职称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外省市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确认的通知》(赣人职字〔1996〕1号)同时废止。附件:《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省外来赣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省外参评时最高学历(学位)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参加工作时间原省外工作单位名称何时以何种方式来赣现工作单位名称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档案现存放单位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专业资格评委会全称资格证取得方式评审通过时间批复文件号个人在江西期间专业工作情况自述申报人签名:年月日注:1、此表一式3份,用A4纸双面印刷,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资格确认后1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1份存放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1份存放确认机构。2、此页由申报人如实填写,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工作情况小结不少于200字。3、以何种方式来赣指:(1)单位调入;(2)军队转业安置;(3)个人来赣自主创业择业。4、资格证取得方式:(1)评审;(2)认定;(3)考试。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考核意见承担工作项目完成情况及评价(公章)负责人:年月日档案管理部门核实意见(公章)年月日主管(业务归口管理或指导)部门核实意见(公章)年月日市县人保部门核实意见(公章)年月日资格确认机关确认意见(公章)年月日注:1、此页由人事(职称)部门填写;2、人事档案由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挂靠管理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档案管理部门核实栏加具核实意见,加盖公章;3、资格确认机关确认意见栏,应明确加具同意或不同意确认什么专业什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