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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核奖惩细则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25 |  大小:115KB

文档介绍
考核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平时考核一年中有四分之一考核周期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人员,应由其所在科(办)室负责人在考核结果确定后的一周内对其进行提醒谈话。2.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人员,由单位分管领导或者分管组织人事业务的领导在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的15天内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并扣发一个月工作性津贴,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3.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人员,除应受相应惩诫外,应在第二个年度考核结果确认后的15天之内,在单位内部以书面形式公开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4.年度考核不称职人员,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并扣发两个月工作性津贴,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5.连续两个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五、考核有关问题处理(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务员不参加年度考核:1.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2.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3.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4.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但在年度考核中不确定等次。1.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但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2.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平时考核情况可作为解除处分的依据。(三)受处分公务员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1.受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2.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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