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关于进一步推进师资队伍均衡配置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补充意见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交流数量)等报市局人事科(行政中心a320室)审核备案,电子文本发rska318@.4.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八月底,各接受学校要认真分析交流人员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好交流教师工作.各接受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让交流教师尽快融入新的集体、尽快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同时,要尽力帮助交流教师解决工作、生活、学习困难.对交流教师的交通食宿、绩效待遇等由联系镇(校)商定并尽力保障.各相关接受学校对中学分流至下一学段任教的教师,要利用暑期组织培训,并采用结对指导方式,帮助他们早日适应新学段的教育教学工作.各单位要加强交流教师,尤其是支教教师的宣传力度,让学生、家长、社会知晓,进一步扩大交流影响力.各镇(校)于9月10日前将交流教师工作安排信息报市局人事科(行政中心a320室),电子文本发rska318@,以便跟踪管理和监测.5.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各单位要切实加强交流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如皋市义务教育阶段交流教师学年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皋教人〔2013〕9号)进行考核.各镇(校)须将交流教师学年考核情况汇总表和支教教师考核鉴定表(含支教教师学年工作个人小结)于7月10日前报局人事科(市行政中心a320室).市局将把教师交流情况作为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把教师交流情况纳入学校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各镇(校)要高度重视教师交流工作,不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切实把推进教师交流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教师流动工作的政策宣传,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加强引导和指导,确保教师队伍稳定.通过教师流动工作,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发教师敬业爱岗、教书育人的热情.凡此前文件精神与本文有悖的,以本文为准.如皋市教育局2014年6月27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