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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模式与宁波的探索实践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民分工分业的趋势,结合下山移民脱贫、地质灾害、征地搬迁等情况,集中搬迁一批自然村或行政村,同时按照城镇建设规划和新社区的建设要求择地新建一批农民集中居住区并实行社区化管理和服务的一种形式。如果说中心村模式是一种内聚式的模式,那么集中迁建是一种外迁式的模式。一般而言,该模式建设的社区在村庄规划、基础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更接近于城市社区的特征。如镇海,根据规划,该区确定建设16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和20个中心村,目前已经建设成了银凤晓月、丰颐家园、古塘丽景、碧水莲晴、澥浦镇的十七房村和庄市街道的联兴村等6个集中居住区。慈溪市几年内将建成27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安置28.16万农村人口,至今已启动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16个,开工建设30万平方米,其中住房共1900套。鄞州区已建成湾底、陈婆渡等农民居住小区131个,安置了近7万名农民集中居住。江北区针对在推进二、三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的过程中涉及到移民搬迁的实际情况,统筹谋划,建设了如慈湖人家、枫湾家园、丽庄西苑、姚江花园等农村新型社区。余姚的“阳光公寓”也是通过集中迁建模式建设而成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因为先期的科学规划,这类社区表现出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服务半径较为合理、社区规模比较齐整等特征。该建设模式在解决农民建房需求、促进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同时,也带来了农村土地利用节约化和集体土地增值化的效应。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无论对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还是对今后城乡环境的改善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都会产生深远影响,带来诸多正面效应。注释:[1]据宁波市统计局统计,截止2008年底全市拥有户籍人口568.09万人,其中市区220.12万人。按户籍分农业人口369.60万人,占65.1%,非农业人口198.49万人,占34.9%[2]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函〔2007〕79号)[3]这里的“村”指的是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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