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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47 |  大小:98KB

文档介绍
门负责人补充。3、工作业绩(主要工作任务)总分为50分。每项工作分数=50/工作任务项数。优秀=每项工作分数;良好=每项工作分数×0.85;合格=每项工作分数×0.7;有差距=每项工作分数×0.5。4、党员自己不填工作任务,扣10分。党建绩效考核制度党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三篇常福中心小学党建绩效考核制度一、党建绩效考核目的在于考核评价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重点是“五个基本”和“七个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实效,不断夯实党的建设的基层基础,不断提高教育系统、特别是中小学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党建绩效考核工作坚持全面真实、客观公正、群众公认、鼓励创新、注重实效、严格奖惩的原则。1、注重全面性。注重考核每一个基层党组织达到“五个基本”目标和量化标准的情况。2、注重整体性。注重考核不同区域和层次所有基层党组织实现“五个基本”的总体达标率。3、注重真实性。注重考核上级和下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群众和民意代表的满意率。4注重创造性。注重考核学校党组织结合实际,在落实“五个基本”建设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情况。三、党建绩效考核总体按照“五个基本”和“七个体系”建设的要求来设定考核指标,对学校党组织的“五个基本”建设达标情况。四、党建绩效考核形式要求1、分层次分区域进行考核。本支部将对所辖村小和幼儿园党建工作进行重点督导。2、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可以采取普查、抽查、随机视导、交叉检查、专题汇报交流、现场会等方式进行。年终考核由支部组建专班进行检查和考核。3、上级检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全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是省、市、区委必查单位。党支部分别于6月和11月下旬采取适当方式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情况逐级上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查。学校在自查基础上接受本系统内党组织的检查考核和省、市、区委的专项抽查,相关单位(学校)党组织代表本系统迎接上级考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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