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行政服务中心制度手册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74KB

文档介绍
  五、保洁人员、值班人员及“中心”全体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对不讲卫生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六、“中心”定期对各窗口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窗口单位考评范围。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规处罚规定为切实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证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根据《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一、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上班无故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的;(二)上班时间无故脱岗或因故脱岗未向值班长履行请假报告手续的;(三)无故旷工的(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脱岗3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四)上班时间打瞌睡、在工作区吃零食、串岗聊天、没有按规定佩戴证件的;(五)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听音乐、看电视、玩电脑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六)违反《行政服务中心文明服务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管理制度》,引起投诉的;(七)违反“六公开”、“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在编人员,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第二次,扣发当月岗位补贴并通报批评;第三次,扣发全年目标考核奖金额的50%;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待岗处理。有上述行为之一的聘用人员,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第二次,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第三次,予以待岗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处理。二、当日值班长为区行政服务中心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区行政服务中心四项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发生上述违纪违规行为,当日值班长没有及时发现并认真记录在案的,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第二次,扣发当月岗位补贴并通报批评;第三次,扣发年度目标考核奖金额的60%。三、对工作认真、负责,全年无投诉并受上级单位、新闻媒体或群众来信来访表扬的工作人员,经核查属实的,由所在部门给予奖励。四、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区参照执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