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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奖金分配及考核办法-1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7KB

文档介绍
六)成本核算及管理工作的考核:未在每月4日前对平各二级厂往来的每个单位扣5分;未在每月20日前登记完台账(二级厂资金占用台账、库存材料占用资金台账、各种成品成本单耗及加工费台账、电费台账、修理费台账)的每种台账扣3分;未在每月20日以前审核完二级厂记账凭证每个单位扣5分,未在每月9日前对清与技该财务往来每次扣5分。(七)固定资产核实及保险工作考核:固定资产入账(含暂估)不及时每项扣2分,计提折旧错误每次扣5分。固定资产投保不及时每次扣10分,固定资产出险报案、办理理赔不及时每次扣5分,固定资产投保保险费计算错误每次扣5分。(八)工资、福利、工会经费及养老工伤生育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核算工作的考核:未能在每月10号前与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核对清以上各项数据的正确性及一致每项扣2分。(九)对科领导的考核:科领导要及时组织协调好本科内的工作,确保安全、及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本科室的工作。对所提供的预测数据准确率要求为90%(含90%)以上,对所提供的历史数据准确率要求为100%,达不到一次扣5分,不能安全、按质按量地组织开展好本科工作扣5分以上30分以下(具体根据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由考核者确定),由财务部领导考核。(十)对财务部领导的考核:财务部领导要及时组织协调好财务部的工作,确保安全、及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各项工作。对所提供预测数据的准确率要求为90%(含90%)以上,对所提供的历史数据准确率要求为100%,达不到一次扣5分,不能安全、按质按量地组织开展好财务部工作扣5分以上30分以下(具体根据造成影响的严重程度由考核者确定),由总会计师考核。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以上未尽事项,根据影响程度由部领导酌情考核。第十二条此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此办法从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对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规定从2012年7月1日开始执行),在此以前的规定同时废止。二〇一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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