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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7 |  大小:167KB

文档介绍
005380048005800680043900490059006900340005000600070002410051006100710014200520062007200  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经理薪资等级表(仅供参考)职\级\等4321副 主 任 1043005300630073009440054006400740084500550065007500746005600660076006470057006700770054800580068007800 44900590069007900350006000700080002510061007100810015200620072008200  第五十六条各职位等级之津贴如下: (一)各职位等级一律按月给予生活补助费1700元,必要时得随物价指数调整之。(二)男性职员于服务满一年者婚后按月加给房屋津贴1200元。(三)职务津贴: 一般职员:700元领班:1700元组长:2200元副主任:3200元主任:4200元经理:4700元(四)夜班津贴:每次50元。第五十七条新进职员之薪津计算按核定之月薪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到职之天数为应得额。第五十八条离职职员其服务满三年以上者,离职之日期在当月17日以后者,给予全月之薪津,不满三年者,按日计算。第五十九条凡服务满一年后结婚者其房屋津贴之计算,结婚之日期在当月份16日以前者给予全额,16日以后者,给予半额,凡已婚而服务届满一年者,按其到职之日期在16日以前全额给予,16日以后者半额给予。第六十条本公司职员在请假期内,其薪资之计算如下: (一)事假:经主管核准者,请假期间薪资照给,但超过全年规定期限应于年终奖金内扣减薪资(标准列后),未经核准而擅离职守者,以旷工论,旷工一天于年终奖金内扣减600元。(二)病假:病假期内薪资照给,但超过全年规定期限应于年终奖金内扣减薪资,参照第九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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