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不得超过次日下班之前,否则,《补勤单》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需告知公司行政人力部,并做好记录。Р 11、行政人力部凭《员工请假单》、《补勤单》、《考勤簿》计算出勤,没有《员工请假单》、《Р补勤单》以及《考勤簿》无考勤记录者,以旷工处理。Р 12、坚持考勤制度,行政人力部每月1日开始统计汇总上月考勤数据,5日统计结束,并公示答疑,5天之内如无异议,10日据此统计数据做上月工资表,12日将工资表报财务部审核,15日开支,遇节假日顺延。Р 第十五条新员工在办妥入职手续后,统一由行政人力部录入指纹。各部门如需介绍新员工加入我公司,必须先经行政人力部面试,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才能上岗,各部门如有私自招人不经行政人力部自行安排上岗者,行政人力部不予统计考勤,不予发放工资。Р 第十六条加班考勤Р(1)员工在当天加班的时间连续超过1小时视为加班。生产车间员工加班超过4小时按1天计算。行政人员及化验室人员加班按实际时间累计。法定节假日公司安排加班及当天下班后加班者,公司给予10元误餐费。Р (2)员工需要加班,应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按规定程序经由本部门部长、总工批准后,交行政人力部备案,享受加班待遇。加班结束后,填写《加班补助审批表》,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报行政人力部备案,随月工资计发。Р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不计发加班工资。Р 、应完成的工作任务没有完成而加班者。Р 、没有事先申请、批准者,视为自行加班,不予加班处理。Р 、倒班工作的岗位如保安、电工、司炉工等。Р (4)加班补助规定。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按3倍日工资计发加班费,周日加班按2倍日工资计发加班费,平时加班按1.5倍日工资计发加班费,加班费可以按小时计算。日工资计算天数为21.75天。Р 第十七条考勤管理Р 一、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负责监督、提醒本部门员工遵守考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