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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文件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27 |  大小:14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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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故意为(一)(二)项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记大过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三)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或者上级机关的决定,不贯彻执行,不检查督促落实的。第四十一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二)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三)拒绝接受组织审查或者拒不提供有关资料、证据以及相关情况的;(四)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五)包庇同案人员的;(六)妨碍、阻挠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纪律审查的;(七)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第四十二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第四十三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四十四条在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扶贫帮困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留用察看处分:(一)对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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