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针政策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教育评价的内容是很广泛的,概括起来主要有,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水平的综合评价、对教学工作的评价、对学生的学习态度与学习质量的评价。教育督导评估乃是教育评价系统中的一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教育评估对于正确导向,端正教育思想,促进教育改革,加强科学管理,实现教育整体优化,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充分调动广人教育管理干部和广人群众的积极性,都具有重要意义。教育督导机构的督导人员要努力发挥在这一方面的职能作用,并要善于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系统的教育评估制度,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和应有的骨干作用。四、反馈功能。反馈在控制论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反馈是指一个系统输出的信息作用于被控对象后所产生的反应,再把这种反应作为信息收冋,并对控制系统的信息的再输出发生影响的过程。教育督导系统被视为教育管理的反馈系统,也就是说,教育督导机构人员通过反映下级教育部门、教育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实现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指令任务、执行情况以及方针政策本身问题的“反馈”。反馈是检查决策(包括方针、政策、指令、任务等)是否正确、执行是否有效的依据,与此相联系的一个头号问题是教育督导机构及人员在分析反馈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及教师提岀意见和建议,实现其参谋职能。现代国家管理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广泛地设置专家智囊机构(有的称为咨询机构),一切重大决策都必须通过科学论证,从中选取择一个最佳方案。教育督导机构就是政府和教育行政领导的智囊团和参谋部,是领导的“外脑”,督导人员既有行政职权,又有相当高的业务水平;既在领导身边,又在基层巡视;既明上意,又知下情;既有理论指导,又有实践经验,充分发挥督导机构的咨询、参谋作用,可使领导情况明、决心大、决策准,从目前我国这种决策缺少充分论证,执行缺乏广泛监督的管理现状来看,充分发挥教育督导机构的反馈职能就显得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