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奖金计算与发放5.7.1.1根据项目研发组组长对项目考核结论的调整和审定,汇总项目、各阶段的奖罚结果,报董事长(或指定的授权人)批准后,交财务部门执行。5.7.1.2财务部门根据经评审委员会评定,董事长(或授权人)批准的奖金分配表,按项目所在的所为单位,每半年(或一年)一次将各项目的激励(包括负激励)进行汇总,发放上半年度(或上一年度)的奖金,如果激励汇总为负,不从工资中扣,自动转入该项目下阶段计算。5.7.1.3降成本项目由财务核算分管公司领导签字认可后,报董事长(或授权人)批准兑现奖金(已签订合同的按合同要求进行考核)。5.7.2奖金的发放范围与跨部门奖金的分配5.7.2.1非研发部门原则上不参与研发项目奖金的分配。5.7.2.2为项目研发做出贡献的研发人员原则上都应分配奖金。5.7.2.3以上高层管理人员,只有在确实参与了项目的具体研发工作的情况下,可以参与该项目的奖金分配,但不能参与其他项目的奖金分配。(指导、协调、推进、提供方案建议等工作为领导职能,不能算为具体的研发工作)。主持工作的领导,原则上不能担任普通研发项目的项目组长,但可以担任特别重大(重要)项目或公司领导点名由领导负责的项目,如标杆研究项目。5.7.2.4项目组内奖金分配a)原则上项目组长的奖金为项目组其他工程师平均奖金的2-5倍,具体倍数由所领导确定,报公司董事长批准。b)全程参与项目开发的工程师(实习生和其它一般辅助人员除外),其奖金不能低于项目组平均奖金的50%。c)未全程参与项目开发的工程师,以月为计算单位折算。d)员工岗位调动,应该分配其应得的奖金;但离司员工不再发放奖金。5.7.2.5跨部门奖金分配:具体比例因项目而异,对直接参与项目的协作的部门或人员,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报董事长审定。附加说明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制定并负责解释。深圳市阿尔泰车载娱乐系统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