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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绩效考核制度及奖励措施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3KB

文档介绍
疗纠纷者扣20元;医嘱录入错误且在核对时未及时发现一次扣第一责任人10元、相关责任人各扣6元,每班下班前不查对医嘱或未查对出错误者扣10元;护理部护理文书质控检查发现问题,扣相关责任人10元∕处。4.3.1.3.<5>各种登记表记录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元,各班工作职责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每次每处扣2元。4.3.1.3.<6>发生一般差错每例扣60元,发生严重差错每例扣100元,并上报护理部。造成科室或病人的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个人承担。发生差错主动上报的扣罚减半,隐瞒不报的扣罚加倍。4.3.1.3.<7>护理部月质控检查中所发现问题涉及到个人的,每人次扣10元。4.3.1.3.<8>业务理论考试低于70分,扣10元,低于60分扣20元,50分以下扣30元,(包括院内和科内考核),医院操作考试不及格或补考一次扣20元。4.3.1.3.<9>无故未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每次扣20元。4.3.1.3.<10>质控员未履行单月质控职责扣10元。4.3.1.3.<11>新护士导师为履行指导职责扣除当月津贴20元;如指导的新护士当月考核成绩不及格每项扣10元。4.3.2.1.奖惩条例4.3.2.1.<1>参加护理部业务考试,理论成绩90分(含)以上,操作95分(含)以上奖励10元,100分奖励30元。4.3.2.1.<2>满意度测评(医院及科内)受病人或家属书面表扬者每票加10元,个人收到锦旗或表扬信加100元。4.3.2.1.<3>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差错事故发生者每例加10元。4.3.2.1.<4>受科室委派参加院内或院外比赛者,加40元,比赛获奖再按等级奖励;院内一等奖加160元,二等奖加100元,三等奖加60元;院外一等奖加200元,二等奖加140,三等奖加100元。4.3.2.1.<5>全年夜班总数排名本病区前三位的每人加50元。4.3.2.1.<6>担任新护士导师者每月加津贴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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