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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等学校监事会制度研究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办高校监事会制度还要注意监事会与董事会、校长之间的关系。在董事会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下,董事会是民办高校的决策机构,负责学校的重大事项,校长肩负着民办高校的执行职责,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监事会是民办高校的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决策是否符合学校的章程,以及校长执行其职责的情况等。民办高校要厘清三者之间的关系,划分职责范围,分工合作,权力制衡,统筹协同。Р 建立民办高校监事会制度还要注意监事会与民办高校其他组织机构监督职能的划分、协调。从民办高校内部监督体系来看,监事会的主要职责是对民办高校的财政、董事会及其权利的运行、校长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其监督权力的实现侧重于宏观;党团组织监督重点在于民办高校的思想教育和纪律约束;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重点在于对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学生监督侧重于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学校事务。从民办高校外部监督体系看来,督导专员制度侧重于从宏观上对民办高校的办学思想和办学行为的把握。为统筹各方监督力量,应以专司监督之职的监事会为主体,协调各方关系,统筹各方监督力量,建立起点线结合、内外沟通、上下通达的监督体系。Р 参考文献: Р [1] 董圣足.民办院校良治之道―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问题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118. Р [2] 董圣足.民办院校良治之道―我国民办高校法人治理问题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0.84. Р [3] 程昔武.非营利组织治理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221. Р [4] 杨炜长.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民办高校监管体系的构建[J].中国高教研究,2012,(06):77―81. Р [5] 何长松.民办高校监事会制度之法理分析[J].湖南社会科学,2005,(03):64-66. Р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Р [责任编辑:蔡桂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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