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运输;Р(二)检查施工工地车辆出入口设置安全状况,督促施工单位安装冲洗设备;Р(三)会同相关部门检查施工工地工程运输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情况;Р(四)查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工程运输安全相关规定的行为;Р(五)依法赋予的其他工程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职责。Р第二十八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工程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职责:Р(一)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选用符合规定的工程运Р输单位进行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Р(二)检查在建工地市容环卫责任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Р(三)查处工程运输中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道路管理的违法行为;Р(四)依法赋予的其他工程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职责。Р第二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擅自组装、拼装、改装工程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Р农机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农业机械非法参与工程运输的行为。Р水利、市政园林、国土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负责水利、市政绿化、矿山环境整治等建设项目工程运输安全行业管理。Р第三十条市、市(县)公安机关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建、城管、安监等部门建立工程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对工程运输车辆实行动态监管,共享工程运输单位、工程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Р工程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平台应当与工程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实时联通。Р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工程运输单位信用评价体系,制定工程运输单位和驾驶人信用管理办法,对工程运输单位、驾驶人的工程运输信用状况实施评价。Р工程运输单位、车辆、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应当作为不良信用行为,记入信用档案。Р第三十二条工程运输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说明情况。Р工程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工程运输单位或者工程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负责单位应当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封存车辆动态监控数据,配合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