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B类Р合同期内(1年),累计推荐成功案例3个以上РC类Р合同期内没有推荐成功案例Р7.2金牌(即S类)猎头公司奖励措施Р7.2.1授予金牌猎头供应商相关荣誉证书;Р7.2.2享受优先沟通权利;Р7.2.3优先开放多个核心委托岗位。Р7.3 猎头淘汰机制Р猎头公司具备以下任何一项,公司将此猎头供应商纳入次年供应商淘汰名单。Р7.3.1 年度在猎头业绩排名倒数前三; Р7.3.2 连续一个年度没有推荐成功案例; Р7.3.3 违反猎头服务协议和合同的行为。Р第八章猎头协议标准条款Р8.1猎头合作协议须在集团猎头合作模板基础上订立;Р8.2 合同期限:新合作供应商一年一签;成熟长期合作的供应商三年一签;Р8.3 委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Р8.4收费标准:人选转正后首年税后基本年薪的18%-22%(原则上不超过上限)Р8.5服务保证期:Р8.5.1中心总经理以下职级(M5及以下)不少于三个月,中心总经理及以上职级(M6及以上)不少于六个月;Р8.5.2如若候选人在保证期内离职,由推荐该人选的猎头公司继续推荐该职位人选,已支付的费用可用于冲抵其他职位费用;如若无其他成功推荐岗位可冲抵费用,则须继续推荐该岗位成功录用时间不应长于1个月。Р8.6付款条件及周期:人选入职并收到猎头服务发票后1-2个月内支付首款的30%-50%,3-6个月内人选转正且服务保证期满并收到猎头服务发票后支付余款。Р第九章其他注意事项Р9.1所有猎头合作协议必须在集团的合作协议模板基础上制定,并须公司法务审核通过;Р9.2所有的猎头服务费用必须对公账户转账;Р9.3集团总部和区域公司(含事业部)必须做好全年的猎头费用预算,合理控制招聘成本。Р第十章附则Р10.1 本制度自2016年5月1日起生效实施,原《猎头管理办法》同时废止。Р10.2 本制度修订、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