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2008年第9期)对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作了初步的探索,课程组成员肖磊主持、课程组成员参与的《模拟法庭建设与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改革》获温州大学实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Р2.学校已具备的教学改革基础和环境,学校对项目的支持情况(含有关政策、经费及其使用管理机制、保障条件等,可附有关文件),尚缺少的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Р教学改革的基础:Р(1)学校十分重视教学改革工作,专门出台相关的文件支持教学改革工作。如《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条例》、《教学成果培育与奖励办法》等文件,通过对于教学改革项目经费的配套与管理等措施支持与规范教学改革工作。Р(2)学校建有500余平方米的规范化的模拟法庭与配套设施,可以满足实践课程的教学需要,还可以满足模拟法庭演练需要。模拟法庭同时成为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机关进行真实法庭审判的基地。模拟法庭的配套设施具备建设法律诊所条件,我们正在筹备建立法律诊所。Р(3)为本课题的顺利开展,课题组成员前期进行了十分充分地准备和实践探索,如多次举行模拟法庭的演练和强化案例教学的运用,为本课题的研究积累了重要的经验。Р(4)课题组成员教学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精力充沛,具有极强的积极性、责任心和自信心;具有丰富的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的经验,信誉良好。Р(5)国内部分重点大学,如武汉大学、清华大学、人民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等法学院已经进行了一些方面的实践教学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其许多经验可以吸收。Р尚缺少的条件:Р主要包括“双师型”的师资队伍、法律诊所的案源拓展、学生参与司法工作的身份障碍以及评价体系的建立。Р拟解决的途径:Р(1)与温州市及市区的法律援助中心合作,以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学生以法律服务志愿者的身份解决案源与身份问题。Р(2)完善法律实践中心工作,加强师资培养,建立专兼职结合、校内外结合的实践师资队伍。Р(3)完善实践工作制度,充实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