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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学员投诉处理管理规定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击、讽刺、谩骂侮辱的。Р排训、排考不公平、公正、公开的。Р由于工作疏忽造成学员长时间得不到考试的。Р不按规定的时间、线路、内容进行培训的。Р报考学员时错报、误报导致学员不得正常考试的。Р语言和行为骚扰女学员,和女学员谈男女朋友的。Р与学员发生口角、打架斗殴,影响恶劣的。Р教练员与教练员之间在公共场合不和谐,影响学校声誉的。Р教练员承诺学员未兑现承诺或者延时的。Р由于教练员粗心大意遗漏学员培训和报考的。Р未安排学员回校就餐的。Р甩学员造成学员未能正常乘坐交通车的。Р无故私自撤换考试学员的。Р本车学员超员时未正常安排摆渡和分流的。Р教练员未亲自进行指导教学授课的。Р教练员长时间停训(15分钟以上)脱岗的。Р训练中所产生的安全隐患,教练员不制止和纠正的。Р学员学车次数已满但未满考试学时的。Р学员到校后无教练车培训的。Р在教学过程中教练员精力不集中喝酒、抽烟、接打电话的。Р对投诉学员进行打击报复的。Р处理办法:1对投诉的学员立即调换教练同时对其学习从优处理;2对被投诉教练员视情节轻重处200-500元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3在一年内被投诉3次以上的年终不予参加评优评奖同时解除劳动合同。Р六、学员投诉的汇总与分析Р1、每周周末,各部门负责根据本周已受理的学员投诉编制<学员投诉记录表>(见附件一),处理完结后的交由主管校长签字,由主管校长进行跟踪回访,并将记录表装入员工档案,以备查阅。Р2、每月中旬,办公室负责根据各部门上月交来的<学员投诉记录表>,对学员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学员投诉统计分析报告表>(见附件二),作为附件上报校长室审阅。Р七、凡在受理现场投诉和内部监控涉及到员工有违反学校规定(红线、底线)的,学校立即与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Р八、本规定经校长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对任何一位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分校参照执行。Р九、本规定的解释权、修订权属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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