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活动应列入教育教学计划。学校要引导学生自主策划、设计集体活动方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要借助广大家长的社会力量和资源,把家长请进来,让学生走出去,帮助学校丰富教育课程,培育开发新的校外社会实践基地。第二十二条密切家校联系。中小学要建立家长学校,安排好系统的家教课程。通过家长接待日、教学开放周(月)、家长会、家校联系卡、家访等方式,密切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帮助家长树立正确教育思想、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五、实施德育科研第二十三条成立德育工作研究组织。根据实际,学校可成立班(团、队)会课教研组、班主任工作教研组、学科德育教研组,设立教研组长,建立教研工作制度,在教研组长的组织下定期开展校本研究,提高德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第二十四条开展德育科研,强调内涵发展。应结合德育工作的时代性、开放性、现实性开展专题研究,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策略,尤其要针对学校德育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主动申报国家、省、市级德育科研课题并有效开展研究。第二十五条开展德育工作经验总结和交流。学校每月要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会议,有针对性地解决班主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每学期末召开德育工作经验总结交流会。每学年至少评选一次德育优秀论文,交流德育工作先进经验。班主任要提供书面总结,包括主要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六、组织德育评价第二十六条建立和完善常规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定期学习(考察)制度、理论研究制度、班(团、队)会制度、检查评比制度、总结交流制度、表彰奖励制度等。建立让学生参与管理与自我管理的制度。如:文明行为监督岗、示范岗、一日班长制,值日(周)生制度、文明宿舍制度等,所有制度应形成体系、装订成册,并通过多种形式让师生知晓、执行,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制度文化。同时,所有制度应形成德育常规管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