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Р 3 、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Р 八、岗位聘用Р(一)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Р(二)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Р(三)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Р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合同相应的内容。Р(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府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Р(五)省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市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使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县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置。Р(六)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Р 九、专业技术一级岗位Р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员的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