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不接电话者:股级干部作降职处理;一般工作人员作扣200元/次处理;对未准假不参加扑火者:股级干部作免职处理,一般工作人员扣400元/次处理。扑火工作包应摆放在办公室或分场,林政股应随时检查,发现一次罚100元/人Р·次。Р19、发生重大火灾时全场各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应无条件听从总场统一调配,对不服从调度的人员按本方案第二、(一)、18条规定执行相关处罚。Р20、加强对扑火工具的管理,总场根据各分场扑火队员的人员情况一次性配齐扑火工具,各分场需加强管理,如有无故遗失,由分场责成本人予以赔偿。Р21、扑火补助、林区护林设施建设间接费,按总场本年度《财务细则》规定执行。Р22、发生森林火警(灾),依照管辖范围谁管护谁负责的原则,管辖范围每发生一起火灾(警)扣辖区当班护林员50元/人·次,如发生火灾后,既未得到护林员的火情报告,当班护林员又未及时去火灾现扑救火灾,再扣当班护林员100元/人·次。Р23、根据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给予生活条件艰苦岗位追加林区补贴,每人每月100—150元。Р(二)产权管理Р1、产权办按照遵重历史、依据事实的原则,实事求是处理全场的物、权纠纷。Р2、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Р3、本场职能部门工作时严禁使用档案室材料原件(特殊情况需借用档案室材料原件必须打借条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方可借用)。Р4、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向外出示任何档案材料,否则视为不胜任该管理工作,作免职下岗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做违纪处理。Р5、妥善保管好档案材料不得遗失、损毁,避免回潮发霉毁坏。Р6、协助林政股理清各护林人员的管护范围,明晰全场的资源管辖所有情况。Р三、其它Р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规定,如与总场工作方案有抵触的按总场方案执行。Р四、本办法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Р Р?Р2015年1月1日